一. 簡介
由勞工事務局與澳門理工學院合辦的「職安健吉祥物」設計比賽,是一項向全澳市民推廣「職業安全與健康」的活動。這項比賽旨在鼓勵市民大眾運用創意,設計一個吉祥物,以提醒各行業的從業員注意工作安全,藉此活動協助推廣「職安健」信息和廣泛宣傳「職安健」的重要性。
二. 「職安健吉祥物」的主題及用途
- 鼓勵大眾市民創作,以造型有趣丶性格鮮明的吉祥物作為親善大使,提醒各行業從業員應時刻注意工作安全,預防工作意外的發生;
- 獲獎的吉祥物設計將可能製作成不同類型的宣傳物品,向公眾宣揚注意工作安全的信息。
三. 比賽組別及參加資格
- 公開組
凡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年齡滿18歲或以上的人士 - 學生組(下設兩個組別):
- 中學組 - 凡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本澳中學生
- 小學組 - 凡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本澳小學生
四. 獎項及獎金
每個比賽組別均設有冠軍 1名、亞軍1名、季軍1名、優異獎2名及最具人氣作品獎1名,獲獎參加者可獲得獎座及獎金,獎金如下:
獎項 | 公開組 | 學生組 (中學組) |
學生組 (小學組) |
冠軍 (1名) | 澳門幣 8,000元 | 澳門幣 5,000元 | 澳門幣 2,000元 |
亞軍 (1名) | 澳門幣 5,000元 | 澳門幣 3,000元 | 澳門幣 1,500元 |
季軍 (1名) | 澳門幣 3,000元 | 澳門幣 2,000元 | 澳門幣 1,000元 |
優異獎 (2名) | 澳門幣 500元 | 澳門幣 500元 | 澳門幣 500元 |
最具人氣作品獎 (1名) | 澳門幣 1,000元 | 澳門幣 1,000元 | 澳門幣 1,000元 |
五. 專業評審及評審準則
專業評審由勞工事務局、澳門理工學院、相關設計專業團體代表組成,評審標準是按參賽作品角色對主題的表達、創意、畫功/技巧與色彩等表現進行評分,從每組別選出冠、亞、季軍及優異獎得獎作品。有關評分比例如下:
- 主題表達 40%
- 創意 30%
- 畫功/技巧 15%
- 色彩 15%
六. 公眾投票 (最具人氣作品獎)
專業評審從各組別選出20張入圍作品,由公眾投票選出 “最具人氣作品獎”。參加公眾投票而選中冠軍作品的巿民可參加抽獎,每組會抽出兩名得獎者,每名得獎者將獲澳門幣300元的超級巿場禮券。
七. 作品規格
- 參賽者可以手繪或電腦繪製方式設計作品,如以立體造型形式創作亦需以拍攝方式進行打印,創作可以獨立角色或可以系列形式出現;
- 手繪須繪畫在A4尺寸的白色畫紙上;倘屬電腦設計,需附上解像度不少於300dpi之JPEG檔;
- 須構思吉祥物角色的名稱及提供設計概念簡介(少於100字)。
八. 作品提交
- 截止交件日期為2016年11月30日
- 親身遞交或郵寄
手繪作品及圖像檔案(須燒錄於CD或DVD內),可親身遞交或郵寄至以下地址:
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二樓
勞工事務局 職業安全健康廳收 ( 信封面請註明:「職安健吉祥物」設計比賽 )
親身遞交時間為:-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9:00 至 下午1:00 及 下午2:30 至 下午5:45,
- 星期五 上午9:00 至 下午1:00 及 下午2:30 至 下午5:30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郵遞作品則以郵戳日期為準;
- 參賽作品須連同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及參賽表格一併遞交,參加學生組的參賽者另需提交學生證副本。參賽表格可於勞工事務局網頁www.dsal.gov.mo下載。
九.參賽細則
- 每份參賽作品僅限一人登記報名;
- 每名參賽者提交作品數量不限,參加組別數目亦不限,但每名得獎者在同一組別中最多只能獲頒一個獎項;
- 參賽作品必須是原創及未曾公開發表或未曾參加過其他相關比賽。任何抄襲、複製及模仿他人之作品者,主辦機構有權取消其比賽資格及調整賽果;
- 參賽作品內容涉及的版權事宜須由參賽者負上全責;
- 勞工事務局將擁有得獎作品的使用權,或因應實際宣傳需要而對作品作出適當修改;
- 勞工事務局保留一切刊登和展出作品的權利,並有權以任何形式將有關照片/影片/作品複製使用,而毋須額外支付費用予有關參賽者。而作品版權按國際版權法歸創作者擁有;
- 得獎結果由專業評審團評定,參賽者不得異議;
- 參賽表格一經遞交,即表示參賽者同意以上參賽細則;
- 勞工事務局保留對比賽章程之修改及最終解釋權利,而無須先行通知參賽者。
十. 作品取回
除入圍作品外,其餘作品可於2017年1月15日前到勞工事務局取回,所有逾時未取的作品將由主辦機構負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