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知悉向勞工事務局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其目的為申請其在本局的服務;申請人依法享有查閱及更正存於本局的個人資料之權利;申請人行使查閱權時,需以書面的方式提出, 申請人行使更正權時,可以親身或書面方式向本局提出;為履行法定義務,本局亦可能將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轉移至相關的利害關係人及因處理服務而需要接觸的人士或至其他行政機關 、司法機關。
本網上申報表已採用了基於SecureSocketsLayer(SSL)的安全通訊協議技術,保護個人資料在互聯網上傳輸。但有關資料在公開網絡上傳送仍會存在一定的風險, 有可能被未經許可的第三者看到和使用。倘使用者對有關風險感到不安,請使用網絡以外的其他方式向本局提供資料。
同意為執行第27/2022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33/2020號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工事務局及其他相關的公共部門及合辦行政法規規定的帶津培訓計劃的其他機構在有需要時,可根據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採用包括資料互聯在內的任何方式處理及核實屬必需的本人的個人資料。
本人清楚明白:「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的對象為在職人士及自由職業者,若本人的職業狀況發生變化(例如於課程開課前勞動關係已終止),則會影響參與計劃的資格,即使完成課程,也不獲發放培訓津貼。
所輸入之手機號碼與首次登入時所提供的手機號碼不符
重新輸入申請人/公司不符合 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的參與資格根據第XX/2020號行政法規,申請人/公司必須符合該法規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相關規定如下:
第19/2020號行政法規 《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第五條第三款所指的自由職業者或第六條所規定的商號經營者,可推薦僱員參加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
就是否符合第19/2020號行政法規所訂的自由職業者和商號經營者的條件,可參考《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的 查詢系統。
離開台端需於15天內按身份證簽名式樣簽署【申請確認書】,並連同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一併遞交到本局,否則將不接納本次申請參加「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台端可到以下地點遞交【申請確認書】或投遞至設於以下地點的【申請確認書】收集箱:
完成申請後,勞工事務局將以手機短訊方式通知台端,敬請留意。
返回註:已提交登記資料的僱員可即時點擊”選報課程”報名參加各項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