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期: 2017 年 9 月 25 日至 11 月 8 日
1. 就增設男士有薪侍產假制度方面,應規定男性僱員享有多少個工作日有薪侍產假?須符合哪些條件方有權享受?
2. 對新增女性僱員產假後14 日無薪合理缺勤的規定有何看法?
3. 有關引入週假與強制性假日重疊的處理方法方面,是否認同將重疊當日按強制性假日處理,僱主須另行安排僱員週假的構思?
4. 對於引入選定部分強制性假日的機制(即勞資雙方可協議將其中3日強制性假日調於公眾假日享受)有何看法?例如應規定為任選3日,還是法律指定哪3日?
5. 是否認同將僱主安排僱員享受強制性假日補休的期間,由現行規定的30日內延長至3個月內享受,以增加法律的靈活性?如不認同,則有何意見?
6. 對於可選擇性的補償制度的構思(即強制性假日工作後獲得的額外“兩工"可協議選擇金錢補償或補休,而當屬非自願於週假工作的情況,可由現行規定的“一工一假"的補償,協商為以“兩假"作補償)有何看法?
7. 對於僱員因自身原因中途終止於週假或強制性假日工作的情況,是否認同增設按比例(即按僱員當日已提供工作的時數)計算補償的規定?
8. 對《諮詢文本》內容是否尚有其他意見或建議?
1. 全職僱員與非全職僱員應如何界定?
2. 對本諮詢文本的非全職工作制度構思(詳見2.2第三點)有何意見?
3. 非全職僱員應否適用社會保障制度中的強制性制度進行供款?
4. 對《諮詢文本》內容是否尚有其他意見或建議?